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200.00万股,占公告时股本总额的3.25%,其中首次授予960.00万股(占股本总额2.60%),预留240.00万股(占授予总额20%)[8]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人员,总计覆盖206名核心员工及多名高管,外籍员工亦被纳入计划[6][7][9] - 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5][7] 授予价格与定价机制 - 首次授予价格为9.60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15.09元/股)的50%(7.55元/股)或前20个交易日均价(15.19元/股)的50%(7.60元/股)中的较高者[10][11] -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11][13] 归属安排与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部分分三期归属:第一归属期(授予后12-24个月)归属40%,第二归属期(24-36个月)归属30%,第三归属期(36-48个月)归属30%[1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第一归属期),2025-2026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7亿元(第二归属期),2025-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第三归属期)[17][20] - 若业绩达成率低于80%,归属系数为0;达成率≥100%时归属系数为1,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数需≥60方可归属[18][20] 激励对象分配与合规性 - 高管获授比例显著:总经理丁崇彬获21.00万股(占授予总额1.75%),副总经理赵阳、赵凯各获18.00万股(1.50%),财务总监张玲容获12.00万股(1.00%)[9]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市场禁入或不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情形[6][16][24] - 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未超过股本总额20%且任何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股本总额1%[8][23][25] 会计处理与持续经营影响 -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处理激励计划成本,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按公允价值计提费用并计入资本公积[30] - 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核心人才,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团队利益绑定,对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产生正面影响[30][31]
艾比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