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召集 [4] - 会议通知通过《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列明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及登记方法 [4]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9:15-15:00)和互联网平台(9:15-11:30,13:00-15:00)进行 [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 代表股份223,720,802股 占总股本56.19% [5]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57名 代表股份21,223,464股 占总股本5.33% [5] - 总计61名股东参与 代表股份244,944,266股 占总股本61.52% [5] 会议主持与表决结果 - 副董事长李红燕女士主持会议 [4] - 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逐项表决 现场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6] - 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6]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5]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