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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庄鼎鼎、高术峰、陈建惠、王漪 其中高术峰为召集人[7] - 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后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7] -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及监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应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7] 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009,433.95元[7] -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6,8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14,800,000.00元 增幅达18.0%[7] - 股本总数由266,800,000股变更为314,800,000股 增加48,000,000股[7] 公司章程修订 - 基于取消监事会和注册资本变动事项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8]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总经理"表述统一修改为"经理"[8] - 删除原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表述 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8] 治理制度更新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10] - 制定《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10][19] - 制度修订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10] 半年度利润分配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人民币92,037,635.94元[12]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5,690,235.92元[12]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12]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176,892.29元 占半年度净利润的30.61%[12] 关联资金管理 - 明确禁止为关联人垫支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15] - 禁止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给关联人使用[15] - 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关联人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7] 薪酬管理体系 - 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盈利状况核定[23]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26] - 建立长期激励机制 条件成熟时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