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天津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因会计差错被天津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1] - 会计差错涉及调减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的投资收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958.82万元[1] - 差错源于2024年1月收购美国eLum公司72.73%股权时 对购买日前通过控股子公司持有的18.18%股权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中持股比例计算错误[1] 责任认定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箭华和财务总监沈立华被认定未能勤勉尽责[2] - 相关责任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2] - 对孙箭华和沈立华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2] 整改要求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 - 要求公司严肃开展内部追责 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2][3] - 孙箭华和沈立华需于2025年9月8日携带有效证件接受监管谈话[2] 公司回应 - 公司高度重视问题并将积极整改[3] - 承诺加强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3] - 表示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日常经营管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