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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 骆驼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1]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可能侵犯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可能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2]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信息已泄露三种情形时应及时披露 [2] 信息披露的处理方式与要求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密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 [2][3]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需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商业秘密认定理由、内部审核程序及知情人证券买卖情况 [3]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3] 登记与报告事项 - 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4] - 涉及商业秘密的暂缓或豁免披露需额外登记信息是否已公开、商业秘密认定理由、披露影响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4] - 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湖北省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4] 制度实施与责任 -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或损失时将按内部规定追究责任 [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5] - 制度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其他事宜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相关规则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