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3,966,642股 每股发行价格13.79元 募集资金总额1,019,999,993.18元 扣除发行费用10,550,507.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09,449,486.02元 [1]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7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及招商银行西安城东支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1][2] - 专项账户专用于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 [2] - 截至2025年9月4日专项账户余额为1,009,449,486.02元 [2] 资金使用监管机制 - 允许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合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 需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3] -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银行需按月向保荐机构提供产品受限情况及账户状态 [4] - 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每半年度现场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5] 协议执行与终止 - 单笔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时 需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协议生效至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督导期结束 专户注销需银行提供完整对账单 [5] - 争议解决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终局裁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