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 公司于同日召开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28日批准全部四项议案,包括三项修订案和一项废止案 [2] 修订文件实施情况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3] - 修订及废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债券受托管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涉及债券包括21深能01(149676)、21深能02(149677)、22深能02(149927)、22深能Y2(149984)、24深能Y1(148628)、24深能01(148687)、24深能Y2(524032)及25深能YK01(524352) [1][3] - 中金公司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声明相关修订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