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恒生物: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619万元)[1] - 募集资金于2024年10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调整后募集资金分配为:"丁二酸联产缬氨酸/肌醇项目"投入4亿元,"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投入2.838亿元[2] - 项目名称变更:"年产5万吨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基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更名为"丁二酸联产缬氨酸/肌醇项目","年产5万吨生物基苹果酸生产建设项目"更名为"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2]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两个募投项目均超额投入资金:"丁二酸联产缬氨酸/肌醇项目"投入4.001亿元(100.04%),"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投入2.839亿元(100.03%)[5] - 募集资金专户设于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及兴业银行,相关账户已完成资金拨付[5] 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 "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延期至2026年10月[5] - 延期原因:为匹配色氨酸产品产业化需求,公司于2025年3月进行技术改造,实现苹果酸(5万吨/年)与色氨酸(1.2万吨/年)柔性生产[6] - 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后续支出由自有资金支付,不影响资金使用计划[6] 项目延期影响与保障措施 - 延期仅涉及进度调整,未改变投资方向、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不影响项目实质[7] - 公司将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加强项目监管保障按期完成[7] 审议程序与监管意见 - 项目延期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监管规则且无需股东大会批准[8] - 保荐机构认为延期决策合规,无异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