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9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0亿元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804,000股 [1]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9.9999997634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1,783.05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亿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8月4日全部到位 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 实际募集净额略低于原计划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2]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为9.821695亿元 项目投资总额为27.004146亿元 [2] - 主要投资项目包括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及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 [2][4]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2547431847亿元 拟置换募集资金6.8216950871亿元 [3][4] -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623.59万元 拟全额用募集资金置换 [4] - 置换总额为6.8840537758亿元 包括募投项目置换6.8216950871亿元和发行费用置换623.59万元 [4]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置换议案 确认置换时间距资金转入专户未超过6个月 符合监管规定 [4][5]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确认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5] -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置换事项无异议 认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