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交易方案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1] 合规性声明 - 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定向增发情形 [1] - 具体包括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若被出具保留意见 其涉及事项的重大不利影响已消除(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除外) [1]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1]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立案调查 [1]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发生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