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四药集团取得国家药监局共7个药品的药品生产注册批件

药品获批情况 - 公司一次性获得国家药监局7个药品生产注册批件 涵盖高血压、心力衰竭、生殖辅助、电解质补充等多个治疗领域[1] - 精氨酸培哚普利片(10mg)属于化学药品第4类 是国内企业第二家获批 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用于治疗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1] - 黄体酮注射液(Ⅱ)(1.112ml:25mg)属于化学药品第3类 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用于辅助生殖技术中黄体酮的补充治疗[1] 产品线扩展 - 盐酸拉贝洛尔注射液(20ml:100mg)属于化学药品第3类 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用于高血压危象治疗及妊娠高血压[1] - 氯化钙注射液(10ml:1g)属于化学药品第3类 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用于治疗急性低钙血症及镁中毒[1] - 复方电解质醋酸钠注射液(500ml)属于化学药品第3类 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用于治疗轻度酸中毒的等渗性脱水[1] 技术平台建设 - 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500ml)属于化学药品第3类 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用于成人水电解质补充和碱化治疗[1] - 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3ml:0.63mg)属于化学药品第3类 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用于治疗6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气道阻塞性疾病[1] - 公司配套原料药获批准登记 盐酸左沙丁胺醇原料药已获国家药监局批准成为上市制剂使用原料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