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 宝新能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08月1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会议信息 [1] - 会议于2025年09月05日15:00如期召开 实际时间、地点及内容与公告完全一致 [2] -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 代表股份387,774,008股 占总股本17.8214% [2] - 网络投票股东538名 代表股份102,052,551股 占总股本4.6902% [2] - 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管及见证律师 [2] - 所有参会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2] 议案表决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计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3] - 总表决股份489,826,559股 同意股数486,510,358股 占比99.3230% [3] - 反对股数3,239,001股 占比0.6613% 弃权77,200股 占比0.0157% [3]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8,776,350股 反对3,239,001股 弃权77,200股 [4]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