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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会议基本信息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4:00在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现场会议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3] - 现场会议主持人为明明 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3] 会议召集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会议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 载明了会议时间 地点 审议事项 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2]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1,510,13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5842% [3]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 共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48,474,42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977% [3]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人 共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3,035,71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65% [3] - 中小投资者共23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623,71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68%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51,320,783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2% [5]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投票情况:同意3,434,35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45% 反对189,356股 占5.2255% [5]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51,315,079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0% [5] -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 法律意见结论 - 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6]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6] -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