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雨澄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声明其符合所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所有声明事项均确认为"是" 无任何否定或例外情况 [1][2][3][4][5][6][7][8][9][10] 提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确认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法律合规性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1]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不违反《公务员法》、中纪委规范、中组部意见、教育部监察部意见、人民银行指引、证监会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业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机构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各类法律法规 [2][3][4] 专业资格与经验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4] -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 如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或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加五年以上专业岗位工作经验 [5]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也不是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也不在前五名股东任职 [5] - 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7] -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相关单位任职 [7] 历史记录与任职情况 - 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7]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 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8]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8]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8]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 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 [8]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9]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9]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 - 授权董事会秘书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报送声明内容 [10] - 承诺在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情形时及时报告并督促其辞职 [10]
兴蓉环境: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