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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公司治理与合规声明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雨澄声明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1]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任职资格与专业资质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2]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 非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5] 独立性保障措施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任职 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6] - 候选人非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6][7] - 候选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7] 合规记录与履职承诺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7][8] - 候选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7][8] - 候选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辞任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