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架构 -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 负责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建议 [1][2]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含1名独立董事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3][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需满足无违法违规记录 熟悉行业 具备宏观经济分析能力等条件 [5][6]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权包括研究建议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目标 产品市场研发人才战略 重大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方案 [7] - 对实施事项进行跟踪检查 可根据董事会授权在闭会期间作出决议 需股东会批准的按法定程序提交 [8][9] - 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委员会工作 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10] 会议运作机制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提前三天通知 特殊情况可提前一天以电子方式通知 [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非委员董事无表决权 [12][13] - 委员可委托他人代行表决权 需提交签名授权委托书 明确投票指示及期限 [14][15] 议事表决规范 - 采用自由发言讨论 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介绍情况但无表决权 [16][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 通讯方式采用签字表决 结果当场统计公布并记录在案 [18][19] - 会议记录需出席委员签名 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包含议程 发言要点 表决结果等要素 [20][21] 利益回避制度 - 委员及直系亲属存在利害关系需立即披露 原则上应回避表决 [22][23] - 若其他委员一致认定无显著影响可参与表决 董事会可撤销不适当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 [24][25]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 由全体委员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记录需注明回避情况 [26][27] 决议执行监督 - 召集人或指定委员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发现违规可要求纠正 未采纳需向董事会汇报处理 [28] 规则效力依据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 [29][30]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1]
双林股份: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