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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BAIC BluePark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3] - 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6日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 [2][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73,503,169元 股份总数5,573,503,169股 全部为普通股 [3][6] 股份结构及发行历史 - 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1200万股普通股 原内部职工股占用额度上市800万股 [3] - 1996年8月16日2000万社会流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发起人为原国营前锋无线电仪器厂 初始国家股为37,806,435元 [6]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 修改章程等职权 [1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独立董事不少于1/3 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43][44]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和内部控制监督 [55][5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提案权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1]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案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1%股份股东可提起诉讼 [14][39]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6] 重要治理机制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 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批准 [19] - 交易达总资产10%或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达50%需股东大会审议 [45][46] - 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对关联交易 承诺变更等事项进行前置审议 [54][55] 股份管理规范 - 公司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6] - 董事 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9] - 允许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 员工持股 股权激励等 回购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 [7][8]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 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不足 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1] - 股东大会通知需提前20日发布 临时会议提前15日发布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