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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债券发行概况 - 本期债券名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简称"25长城03",品种二简称"25长城04" [30] - 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30] - 品种一期限为3年,品种二期限为5年,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为固定利率债券 [31] - 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31] - 起息日为2025年9月10日,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品种一付息日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9月10日,品种二付息日为2026年至2030年每年的9月10日 [32] - 品种一兑付日为2028年9月10日,品种二兑付日为2030年9月10日,兑付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 [32]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无担保 [3][33] -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为2025年9月5日,发行首日为2025年9月9日,预计发行期限为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0日,共2个交易日 [34] - 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 [34] 募集资金运用 -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拟偿还公司债券本金24亿元,募集资金拟使用规模20亿元 [36] - 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6]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设专项账户,并由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38][39] - 以202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将保持不变,仍为66.33% [41] -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流动比率有所改善,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41] 信用评级与风险因素 -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 公司经营易受经济周期变化、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 [3] - 证券投资规模较大,易受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2022-2024年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波动较大 [3] - 受行业政策变化影响,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持续下降 [3] - 2022年以来公司债务规模波动增长,且一年内到期债务占比较高,面临一定短期集中偿付压力 [3]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波动,2022年至2024年分别为-67.71亿元、-47.21亿元、132.70亿元 [5][18]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为379.37亿元,占同期末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66.97%,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19] 公司财务与业务状况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316.2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311.28亿元 [2] -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6.3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7.04%,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 [2] - 本期债券发行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06亿元 [2] - 公司收入结构逐步均衡,但仍主要依赖财富管理业务,2022年度至2025年1-6月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23.90亿元、23.16亿元、22.76亿元、12.0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44%、58.03%、56.62%、42.03% [22] - 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波动较大,2022年度至2025年1-6月分别为-4.48亿元、14.39亿元、17.89亿元、15.73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33%、36.05%、44.51%、55.03% [22] 行业与监管环境 - 证券行业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监管制度和手段不断完善 [23] - 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将从长远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也将对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和竞争格局产生影响 [26] - 截至2024年末,共有各类证券公司会员150家,证券行业竞争日益加剧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