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通过《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载明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14:45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及9:3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4] -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7] 出席会议人员与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65名 代表股份264,574,33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68% [7] -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召集人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7] 审议议案与表决结果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63,800,194股(99.70%) 反对497,440股(0.19%) 弃权276,700股(0.10%) 获表决权2/3以上通过 [8]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子议案 五项子议案同意率均超98% 最高弃权比例为0.12% 全部获得通过 [8][9] - 表决程序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网络投票 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8][9] 法律结论 - 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