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在指定媒体发布 通知内容包括召集人、会议时间、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 且首次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间隔达15日以上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15:00在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寰宇汇金中心召开 由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并同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时间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4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005,64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14.9855% [5] - 现场出席股东3名 持有股份117,310,747股 占比14.2917% 网络投票股东341人 代表股份5,694,900股 [5] - 中小投资者股东共342人 代表表决权股份5,695,000股 占比0.6938% [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所有出席人员资格经律师验证合法有效 [4][5][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一致 未发生临时修改议案情形 [6] - 第1项、第2.1项、第2.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7]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总体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4% 最高达99.4783%(第12项议案) 最低为99.3849%(第1项议案) [7][9][10][11][12][13] - 中小股东表决支持率普遍高于87% 最高达88.3108%(第14项议案) 反对率最高为10.0246%(第1项议案) [7][8][9][10][11][12][13][14]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4]
贤丰控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