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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公司治理结构 - 总经理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制定 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总经理权限与程序 [1] - 细则适用范围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为董事会领导下行政负责人 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并主持生产经营与日常管理工作 [1][3] 高管任职资格 - 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管理知识 较强经营能力 行业经验 政策法律知识及诚信勤勉品质 [1]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经济犯罪 破产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市场禁入等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副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 [2]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议聘任 高管每届任期三年且可连任 [3] 职权与审批权限 - 总经理职权涵盖主持生产经营 实施年度计划 拟定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解聘高管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限 [4] - 总经理审批权限包括交易涉及资产总额高于5%或超500万元 净资产高于5%或超500万元 营业收入高于5%或超500万元 净利润高于5%或超50万元等 交易类型含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担保等 [5]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管部门 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财务 财务制度拟定 预算计划 成本控制及财务报告审核等 [6] 职责与义务 - 总经理需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实施董事会决议 推进经济责任制 研究市场信息 推行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 [6] - 高管需遵守忠实义务 禁止挪用资金 违规担保 谋取商业机会 泄露秘密及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 [6][7] - 高管勤勉义务包括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配合审计委员会及遵守法律法规 [7] 工作程序与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分为例会与临时会议 由总经理主持 成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8] - 临时会议需在七日内召集 触发条件包括董事长 总经理 全体副总经理联名或审计委员会提议 [8] - 工作程序涵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 人事提名与考核 财务支出审批 工程项目招标及重大合同报告等 [9][10] 考核与附则 - 高管接受董事会考核 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完成年度目标可获得奖励 未完成将受处罚 [11]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