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万元[4] - 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4] 募集资金使用变更 - 2022年1月变更"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6] - 2022年4月变更"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系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8] 现金管理授权情况 - 2025年8月14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8] - 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1][18] - 购买产品类型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1][18] 现金管理操作细节 - 理财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 - 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10] - 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13][14]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10]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11]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11] -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2] 受托方情况 - 委托理财受托方九江银行(HK06190)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15] 会计处理方式 - 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16] 对公司经营影响 -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15] - 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1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