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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批准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6日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 [2] - 方案已获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审议 [1] 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 以总股本31,2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 [2]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85.40万元(含税) [2] -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 若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比例 [2] 税务处理细则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个人每10股实派0.63元 [7] - 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息税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收:1个月内补税0.14元/10股、1-12个月补税0.07元/10股、超1年免税 [7] - 香港投资者基金份额按10%征税 内地投资者差异化征收 [7]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定为2025年9月12日 [8] - 除权除息日定为2025年9月15日 [8]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5日通过结算系统划转 [11] 方案实施影响 - 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将根据除息规则相应调整 [11]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同步调整 [12] - 董事会将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2] 方案执行保障 - 自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公告日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 - 分配方案实施与董事会决议完全一致 [5] - 方案实施间隔未超过两个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