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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芯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338.11万元(含本数)[2]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9,333,811张(含本数)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2][3]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3]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智能算力领域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4][15]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工业应用的传感及控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4][15]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3,338.11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15] 转股条款 - 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5]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5] - 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7] 赎回条款 - 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 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有权赎回债券[9] - 到期赎回条款: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9]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10] 回售条款 - 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 债券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10] - 若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且被监管认定为改变用途 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11] 发行安排 - 本次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12] - 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 具体比例由董事会与保荐人协商确定[12] - 优先配售后的余额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13] 公司治理 -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15]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16] - 公司将聘请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资信评级报告[17] 方案进展 - 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自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17] - 所有议案均获得监事会全票通过(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2][3][4][5][7][8][9][10][12][13][15][16][17] - 所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17][18][19][20][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