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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和完善治理结构 [1] - 制度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2] - 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进行价格预测 [2][5] - 建立多渠道沟通机制并设置专门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 [5][8] 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和规范运作 [2] 禁止行为 -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2] - 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2] - 不得对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2] - 不得歧视中小股东 [2] 沟通对象与内容 -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监管机构等 [4]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及ESG信息等 [4][7] - 需披露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7] 沟通方式与渠道 - 采用定期报告、股东会、网站、电话及现场参观等多种方式 [4] - 需使用官网、新媒体及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平台 [8] - 保证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 [8] - 官网需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并更新信息 [8] 部门设置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并组织投资者关系工作 [5]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并需具备专业知识 [5]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及处理投资者诉求 [6]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工作 [5] 档案管理与培训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保存至少3年 [9] - 档案包括活动参与人员、交流内容及泄密处理记录等 [9]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8] 特殊情形处理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 [9] - 现金分红未达标或终止重组等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10][11] - 活动结束后需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刊载 [12] - 媒体采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11]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12] - 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替代原制度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