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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且资金可滚动使用[2][3] - 投资种类包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强调与银行无关联关系[2][4]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金额为10,000万元 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7] 投资授权与额度 -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 -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3] - 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 资金可滚存使用[2][3]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投资产品类型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为主[2][5] - 明确说明与交易银行无关联关系[4] - 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3]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6] - 审计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6]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6] - 公司承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6] 资金使用影响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7] - 通过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7] - 旨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7] 历史理财情况 - 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已通过表格形式披露[7] - 截至公告日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7] - 强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的1亿元额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