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00123.HK)签订2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协议
融资协议核心条款 - 公司与一家银行订立2亿港元或等值人民币定期贷款融资协议 贷款期限为364天 [1] - 融资协议规定控股股东越秀企业持股低于30%或丧失单一最大实益股东地位或失去有效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 [1] - 若发生违约事件 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立即到期应付 [1] 股东持股现状 - 越秀企业目前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合计约44% [1] - 越秀企业当前保持对公司有效管理控制权 [1] 融资结构特征 - 融资币种可选择港元或等值人民币 体现跨境资金管理灵活性 [1] - 364天期限属于短期融资 适用于流动资金补充或短期项目需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