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规事实 - 公司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涉及金额18,153万元 导致2021年半年度报告至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 - 资金占用发生额均为18,153万元 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0.02%(2021半年报)和7.84%(2021年报)[2] - 资金占用余额均为18,153万元 占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0.02%(2021半年报)、7.84%(2021年报)、7.91%(2022半年报)、11.73%(2022年报)和12.07%(2023半年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回全部占用资金[2] 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 公司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732.9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6.72%[3]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939.31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10.31%[3]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3] 监管处罚与法律后果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及罚款处罚[3]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月15日收到立案告知书 并于2025年8月23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 - 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4] 投资者索赔安排 - 索赔登记条件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5年7月10日期间买入证券 并在2025年7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4] - 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进行索赔登记[6] - 行政处罚决定仍被视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 直接以立案调查通知为依据诉讼存在败诉风险[6]
华扬联众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