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全资子公司债务逾期
贷款与担保安排 - 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贷款总额8000万元 其中176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0日 318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10日 306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0日 [1]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敞口额度8650万元 担保期限自2022年9月2日至2027年9月2日 [1] - 公司以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54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期限自2022年9月2日至2027年9月2日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名下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一处价值310.72万元房产提供抵押 抵押期限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9月2日 [1] 债务逾期情况 - 子公司浙江商贸应于2025年9月10日偿付到期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104.38万元 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达35.71% 截至公告日仍未偿付且尚在协商解决方案 [2] - 债务逾期可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需支付违约金与罚息 面临诉讼风险 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且融资能力下降 加剧资金紧张状况 [2] - 公司在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协助下正与债权人及第三方沟通 解决方案尚需时间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会计准则进行财务处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