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1]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原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与认购方签署差额补足协议但未披露 [1] -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将加强学习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1] -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维护股东利益 [1]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1]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原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与认购方签署差额补足协议但未披露 [1] -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将加强学习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1] -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维护股东利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