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吃锅圈食汇火锅底料次日发现蛆虫,当地监管部门已受理
公司事件概述 - 消费者在锅圈食汇门店购买火锅底料后称发现蛆虫并出现腹泻症状 投诉至公司及监管部门[1][4][6] - 公司客服提出全额退款60.7元并额外补偿100元 消费者拒绝该解决方案[4][6] - 市场监管部门已受理投诉 将在60天内调查并出具结果[1][16] 公司运营模式 - 锅圈食汇采用加盟模式运营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国共有9660家加盟门店[15] - 公司实行统一供应链管理 除蔬菜外所有食材均由总部统一配送 加盟店不得销售非统一供应产品[15] - 公司通过自建供应链控制生产环节 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卫生标准[15] 法律合规视角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消费者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主张损失赔偿及惩罚性赔偿[17] - 惩罚性赔偿标准为产品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 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17] - 未开封产品成为调查关键证据 开封产品存在举证困难[18] 公司处理进展 - 公司客服部门提出160元(含60.7元退款)补偿方案 但未对虫害问题作出实质性回应[6][15] - 涉事门店未收到总部投诉通知 表示可提供未拆封产品证明[16] - 消费者已封存所有涉事食材等待监管部门取证调查[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