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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东方通遭证监会罚款2.29亿元,7名责任人被罚

公司财务造假 - 东方通连续四年财务造假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12.29%、13.25%、14.54%、17.68% [2] - 同期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34.11%、22.72%、30.35%、219.43% [2] - 造假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及提前确认收入实现 该公司系2018年12月收购 [2] 证券发行违法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2亿元 发行1.06亿股 [3] - 发行文件《募集说明书》直接引用2019-2021年度虚假财务数据 构成欺诈发行 [3][5] - 该发行计划于2022年11月15日获得证监会注册批复 [3]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公司处以2.29亿元罚款 责令改正并警告 [1][5] - 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包括时任董事长黄永军2650万元(含实际控制人身份罚1700万元) [1][5] - 对实际控制人黄永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认定其组织指使违法行为 [1][6] 退市风险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 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