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40,010,000股 发行价格为23.1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924,231,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8,603,997.87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02.13元 [2] - 募集资金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2] 四方监管协议签订背景 -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董事会 同意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 - 子公司安吉热威与热威汽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滨江支行及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 [4]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规范 - 专项账户仅用于"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或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用途 [5]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若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 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 [6][7] 协议执行与终止条款 - 协议自四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拒绝配合调查 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7][8] - 协议终止后需在两周内签订新协议 协议一式八份 四方各持一份 并向交易所及监管局报备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