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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合作协议签署背景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于2025年9月12日签署《合作协议》[3] -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系清华大学与四川省政府共同推动建立的高层次科研机构 成立于2016年3月18日[2][3] - 双方不构成关联关系 合作基于平等互利 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的核心理念[2][5][3] 合作机构概况 - 研究院为事业单位 负责人康重庆 注册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经济产业园[3] - 经营范围涵盖能源技术研发 科技创新 技术服务 设备制造及高层次人才培养等多个领域[3][4] - 研究院依托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 得到四川省 成都市及天府新区政府支持[2][5] 合作目标与机制 - 合作宗旨为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推动创新技术市场化 培育新质生产力[6] - 具体目标包括促进新能源 大模型与AI技术在电力行业的深度应用 实现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突破[7] - 建立联合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决策与协调 公司投入研发资金 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清华资源整合[8][9] 具体合作内容 - 研究院为公司提供数字化转型规划 科技创新规划及信息化建设全流程技术服务[11] - 重点领域包括新型电力系统技术研发 新能源发电优化 电力行业专用大模型开发及新型传感器部署[11] - 推动电力基建工程智能化升级 运用AI视觉识别技术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管理与本质安全[12] - 拓展人工智能在电网运行 客户服务 运维管理中的应用 打造智能调度与AI客服平台[12] - 升级ERP CRM等核心信息系统 优化架构功能 实现数据整合分析以提升运营效能[12] 协议执行安排 - 协议有效期五年 自签署之日起生效[13] - 保密义务期限至协议终止后三年 违约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直接损失[14] - 具体合作项目将另行签署单项协议 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2] 对公司业务影响 - 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 对当期及期后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开展情况确定[3][15] - 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不会对合作方形成依赖[3][15] - 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能力 符合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