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
债务逾期概况 - 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贷款总额8000万元 其中176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0日 318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10日 306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4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0日 [1] - 逾期债务包括到期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104.38万元 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达35.71% [2] - 债务由新大洲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敞口8650万元 [1] 担保与抵押安排 - 公司以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54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期限自2022年9月2日至2027年9月2日 [1] -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名下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一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房产价值310.72万元 抵押期限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9月2日 [1] - 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编号为临2022-062和临2022-069 [2] 财务影响与应对措施 - 债务逾期可能导致公司需支付违约金及罚息 面临诉讼风险 进而增加财务费用并加剧资金紧张状况 [3] - 逾期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融资能力 公司正与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协助下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方案 [3] -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进行财务处理 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