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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二)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提供两笔担保,包括一笔2,000万元人民币的远期结售汇/掉期交易担保和一笔3,0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1][9] - 担保事项均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审议 [2][10] - 担保授权总额度为人民币9.8亿元及美元2.3亿元,其中为老挝开元分配的额度为人民币97,000万元及美元23,000万元 [1][10] 担保具体条款 - 远期结售汇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金额为3,000万美元 [1][9] - 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3][12] - 担保期限均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每笔业务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3][12] 被担保人情况 - 被担保人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以美元、泰铢、基普结算的业务 [4] - 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财务数据未披露但被描述为"管理规范、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 [2][14] 担保目的与影响 - 远期结售汇担保旨在帮助子公司规避外汇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4] -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13] - 董事会认为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13] 担保规模与占比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76,839.75万元(含美元8,265.88万元和人民币18,100.70万元),按汇率1美元=7.1062元人民币计算 [5] - 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2% [5] - 所有担保对象均为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或涉诉担保 [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