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门”判赔220万,未成年人“缺德”的代价

事件概述 - 两名17岁未成年人在海底捞门店用餐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拍摄视频传播 事件对公司品牌形象造成极大冲击[1] - 上海市黄埔区法院一审判决当事人及父母向海底捞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20万元[1][2] 公司应对措施 - 立即销毁涉事门店全部餐具并更换新品 进行深度消毒处理[1] - 对当日该时间段消费客户全额退还餐费 并给予订单付款金额十倍补偿[1] 法院判决细节 - 判决要求当事人及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前提下于指定报刊公开道歉[2] - 经济损失赔偿包含餐具损耗及消毒费13万元 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 维权开支7万元[2] - 明确若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需优先用于赔偿 不足部分由父母承担[2] 行业影响 - 判决为企业处理类似商誉损害事件提供明确法律维权模板[2] - 法院支持企业就合理商誉损失进行索赔 体现对合法经营及营商环境的保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