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公司章程 对公司组织架构 经营管理 股份发行与转让 股东权益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1]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及副董事长1-2人 负责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 [6] - 设置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6] 股份与资本管理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8,570.252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4] - 公司或其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4] - 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收购股份需符合特定情形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4] 股东权利与会议机制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可对多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5] - 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5] 经营战略与发展规划 - 公司经营宗旨为通过股份制改革转变机制 为股东创造满意效益 [3] - 经营范围涵盖食品包装 饮料生产 模具制造等多个领域 计划发展为跨省 跨国公司 [3] - 公司1990年以募集方式设立 1996年12月3日人民币内资股2887.5万股在深交所上市 [2] 财务与审计制度 - 利润分配采取现金 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 在满足条件下每年至少分红一次 [8]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聘用和解聘由股东会决定 [8] - 按规定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8] 组织结构与高管设置 - 设总经理1名及副总经理1-3名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由董事会决定 [7]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多项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需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8,570.252万元 注册地址位于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780号3栋 [2] 公司重大事项管理 - 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按规定程序进行 [9] - 合并或分立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减资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9] - 新章程通过将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维护股东及相关方权益 [9]
珠海中富新章程获批,明确多项公司治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