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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调整原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不再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将剩余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 [1] - 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孙公司安徽豪美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2年1月公开发行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存入专项账户 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2] 新开立专项账户情况 - 全资孙公司安徽豪美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498040100102592789 截至2025年8月26日账户余额为0万元 [5] - 该专户仅用于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的资金存储与使用 不得挪作他用 [5]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方包括公司及安徽豪美(甲方)、兴业银行芜湖分行(乙方)、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丙方) 丙方有权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5][6]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当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