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变动 - 控股股东姚力军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业务 [1] - 公告披露日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已通过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记录 [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曾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4] - 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进行高风险投资 [4] - 截至2025年9月15日 已将2亿元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