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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新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99万元担保

担保事项 - 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提供15.99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 [1] - 担保用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北街支行申请履约保函 [1] - 担保期限不超过4个月 [1] 担保目的 - 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1] -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1] 担保规模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99万元 [1] - 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 [1] - 无逾期担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