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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回购议案 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2] - 回购资金总额为2000万元至4000万元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 [2] - 初始回购价格上限为15元/股 后因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为12.42元/股 [2] 专项贷款承诺函详情 - 公司取得招商银行金华分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3] - 贷款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 利率1.8% 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 - 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具体以正式贷款合同为准 [3][5] 回购实施说明 - 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对回购金额的承诺 实际回购以实施结果为准 [4] - 公司将严格按上市公司回购规则及交易所指引实施回购方案 [4] -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