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财务资助决策 - 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向参股公司朗福置业提供不超过1,411.2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1] - 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 利率按一年期LPR执行并每年调整 [2][4] - 资助资金专项用于偿还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山与城项目开发贷款本息 [2][4] 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 朗福置业注册资本10.1亿元 由上海复地持股51% 公司持股49% 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 [9] - 截至2024年底朗福置业总资产12.32亿元 净资产8.56亿元 年度营收1.04亿元 净亏损474.74万元 [7] - 朗福置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非失信被执行人 [8][10] 交易结构安排 - 股东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总额2,880万元财务资助 上海复地承担1,468.80万元 [6][11] - 资金需于2025年9月25日前划付 还款来源包括销售回款及租金收入 [17][19] - 违约方需承担10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20] 历史合作背景 - 2024年11月公司曾与上海复地共同对朗福置业实施31,000万元债转股增资 [12] - 增资后朗福置业注册资本由7亿元增至10.1亿元 [12] 资金管理状况 - 本次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3.69亿元 占净资产比例10.17% [24]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资助余额1,411.20万元 占净资产0.39% [24] - 目前无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