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子公司为何“1元贱卖”光伏资产?
光伏资产转让事件 - 中国电建子公司以0.0001万元底价转让德州聚盛新能源9%股权 尽管标的公司未亏损且未资不抵债[1] - 标的公司2023年营收1908万元 营业利润1094万元 净利润1123万元[2] - 标的公司总资产1.98亿元 负债1.68亿元 净资产3000万元[2] 股权结构与股东背景 - 聚盛新能源两大股东为中电建江西(持股9%)和京能德城(持股91%)[4] - 中电建江西为央企中国电建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 2023年总资产236.07亿元 净资产13.82亿元 净利润1.81亿元[5] - 京能德城为北京能源国际全资子公司 后者隶属北京能源集团 集团2024年底资产规模4934亿元 年营收975亿元[6][7] 项目运营与财务关系 - 聚盛新能源主营光伏电站业务 2022年100MW农光互补项目监理服务中标价92.4万元 2024年送出工程中标价40.76万元[13][14] - 核心EPC工程由股东中电建江西承包 2023年50兆瓦光伏项目中标价2.38亿元[16] - 公司1.98亿元资产可能包含在建工程 负债1.68亿元可能包含拖欠中电建江西的工程款[17] 行业背景与交易动机 - 光伏行业从2021年爆发式增长转入低谷期 央国企加速出清资产[1][3] - 转让方要求受让方承担187.99万元未缴出资义务 并补偿可能引发的赔偿责任[19][20] - 行业存在产能过剩问题 央企被警示避免继续投资集中式光伏等过剩项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