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解押情况 - 兴宁众益福于2025年9月16日质押5,059,000股(占其持股比例12.58%,占公司总股本0.73%)给张玲,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9月16日,到期日为2026年6月16日,融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2][3] - 兴宁众益福于2025年9月17日解除质押5,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12.43%,占公司总股本0.72%),原质押权人为倪滨江 [2][6][7] - 本次质押及解押后,兴宁众益福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32,012,000股,占其持股比例79.59%,占公司总股本4.61% [7]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整体质押状况 -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34.03%),合计质押股份188,702,000股(占合计持股比例79.85%,占公司总股本27.17%) [2][7] - 深圳金信安持股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15.72%),质押87,17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79.88%);兴宁金顺安持股86,968,420股(占公司总股本12.52%),质押69,52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79.94%) [7] - 深圳金信安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合计4,641,493股(占其持股比例4.25%,占公司总股本0.67%) [8] 质押到期安排及风险控制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中162,365,000股(占持股比例68.71%,占公司总股本23.38%)将于半年内到期,对应融资余额33,430万元;全部质押股份188,702,000股(占持股比例79.85%,占公司总股本27.17%)将于一年内到期,对应融资余额39,730万元 [9] - 兴宁众益福承诺以自有资金及经营所得偿还借款,若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将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保证金、房地产抵押物或增加质押证券等)或提前清偿部分债权 [4] - 本次质押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控制权、董事会组成或主营业务,且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担保 [5][9][1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