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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多项重要决策披露:调整可转债募投场地用途并变更受托管理人

公司治理决策 - 董事会通过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议案 基于项目实际情况与发展战略 提升单位场地使用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1] - 场地用途调整需提交股东会与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完成前置审议[1] - 变更福新转债受托管理人 由中信证券改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变更后承接全部权利义务[1] - 受托管理人变更议案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1] - 董事会通过召开福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会议通知已同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1] 运营效率优化 - 募投项目场地调整旨在提升单位场地使用效率 降低生产成本 不会对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