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基本情况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提供13,400万人民币授信额度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方为中国建设银行长春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1]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人民币授信额度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方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 两项担保均未提供反担保 [1] 内部授权与额度管理 - 担保事项基于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及5月15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信担保议案 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32.7亿元 [2]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1.21% 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2][9] - 担保方式包括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或质押 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子公司间调剂 [2] 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吉林玲珑担保协议保证范围覆盖主合同全部债务 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 保证期间延续至债务期满后三年 [5][6] - 广西玲珑担保协议保证范围包含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 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 [6][7] - 两项担保均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5][6] 子公司经营与风险控制 - 被担保子公司吉林玲珑和广西玲珑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担保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风险可控 [3][8] - 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信状况具有有效控制力 [8] 担保实施现状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132.7亿元 均为对子公司担保 其中实际担保余额32.79亿元 [9] - 实际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12% 无逾期担保情况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