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调整 - 公司决定对"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予以结项 因该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2] - 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046.0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于投资新项目"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1][2] - 该议案经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于2025年9月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000万股普通股 发行价格55.82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55,820.00万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406.68万元 [2] - 募集资金于2024年3月15日划至专项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2]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为规范节余资金使用 授权经营管理层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骏鼎达开立募集资金账户 [2][3] - 截至披露日公司共设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 [4] - 新增专户账号8110901011301911971 专门用于新项目建设 初始余额0元 [7]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补充协议 [4][5] - 原专户(账号8110901011301691461)用途变更为新项目 截至2025年9月5日余额246.06万元 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9,800万元 [5] - 明确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 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8]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8][9]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至资金全部支出且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