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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兴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全资子公司江西兴南环保科技为母公司广东飞南资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额2.4亿元[2] - 担保针对母公司向交通银行肇庆分行申请的融资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2] - 该担保已通过子公司股东决定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范围涵盖主债权本金及利息 复利 罚息 违约金等实现债权的费用[6] - 担保金额明确为2.4亿元 保证期间按分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 最长至主债务最后到期日后三年[6] - 债权人可宣布主债务提前到期 届时以保证人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履行期限届满日[6]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广东飞南资源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2亿元 成立于2008年8月[5] - 主营业务涵盖工业废物处置 有色金属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5] -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披露具体数值[4] 累计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50亿元 当前对外担保总余额16.69亿元[8] - 担保余额占2024年归母净资产比例36.94% 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8] - 无逾期担保 无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败诉需承担损失的情形[8] 担保决策依据 - 母公司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 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7]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7] - 该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无反担保安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