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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及相关人员因募资问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措施 - 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10号 [1] - 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包括部分置换未按规定审议披露、支付无关费用、资金混同 [1] - 董事长张宇松等4人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1] 处理结果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1] - 要求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1] 公司回应 - 公司及相关人员表示将加强法规学习、切实整改 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1] - 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